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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武汉著作权律师侵犯著作权有哪些民事责任?

2020-09-02 17:23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那么侵犯著作权有哪些民事责任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那么侵犯著作权有哪些民事责任?怎样算侵犯著作权?
 
一、咨询武汉著作权律师侵犯著作权有哪些民事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
第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或传便损害事实的发生。
第三,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是由于过错。
第四,行为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民事责任形式
(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例如,根据受伤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出版侵权图书的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侵权图书,对已出版的图书应当收回、封存、销毁。
(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3)公开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
(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偿,弥补自己的行为给受需人造成的损害。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实际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允许获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金。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通常规定了停止侵害、恢复不誉等和有限的经济赔偿。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二、咨询武汉著作权律师怎样算侵犯著作权
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
 
以上就是对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的相关内容介绍,以及侵犯著作权的认定,对于侵犯著作权还有疑问的可以咨询武汉著作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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