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咨询武汉婚姻家庭专业律师离婚后获得的稿费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创作的作品,在离婚后才发表的,所得稿费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产权收益,必须是婚后实际取得的收益和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婚后未发表的作品不存在稿费问题,也不属于实际取得或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所以在婚后创作的作品于离婚后发表的,其稿费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的稿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创作发表虽尚未收到稿费,但该报酬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尚未发表的作品即使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明确取得的财产,故属于个人财产。
二、咨询武汉婚姻家庭专业律师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具体来说,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创作发表的作品,如果在婚后取得稿费,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取得,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的作品,虽然尚未收到稿费,但该稿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即使它是在离婚后才实现,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时尚未发表的作品,在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明确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在婚后发表的稿子,获得的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上还有知识产权的收益介绍,如果还有疑问的可以咨询
武汉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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