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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婚姻律师在线咨询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管辖法院是谁?

2020-09-03 13:52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法院管辖就是只有某某法院可以审理某某案件,是有专属性的,但是很多案件并非只有一个法院管辖,那么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管辖法院是

法院管辖就是只有某某法院可以审理某某案件,是有专属性的,但是很多案件并非只有一个法院管辖,那么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管辖法院是谁?离婚协议内容有什么?
 
一、武汉婚姻律师在线咨询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管辖法院是谁?
1、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首先,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管辖。其次,法院协议管辖的范围是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然而离婚涉及到了人身关系,所以不适用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武汉婚姻律师在线咨询离婚协议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根据上文可知: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还有就是婚姻缔结地的法院管辖。离婚协议的内容在上文也有详细解答,还有疑问的可以向武汉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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