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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婚姻家庭律师网咨询协议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情形有哪些?

2020-09-03 14:28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协议离婚之后,对财产的分配又后悔的情况也有存在,那么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协议离婚程序有什么?一、武汉

协议离婚之后,对财产的分配又后悔的情况也有存在,那么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协议离婚程序有什么?
 
一、武汉婚姻家庭律师网咨询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返回,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漏分的财产;
2、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3、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需要提醒的是必须存在欺诈、胁迫的前提条件才可以要求法院对协议离婚的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二、武汉婚姻家庭律师网咨询协议离婚程序
(1)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关于协议离婚重分割财产的情况以及协议离婚的程序介绍,如果对于以上内容还有疑问的可以向武汉婚姻家庭律师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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