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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武汉法律律师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情形是怎样的?

2020-09-05 14:26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公司的主要类型之一,股份有公司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发起,由股东认缴公司的股份,而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

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公司的主要类型之一,股份有公司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发起,由股东认缴公司的股份,而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是有可能解散的,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情形是怎样的?股份有限公司怎么分红?
 
一、咨询武汉法律律师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情形是怎样的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咨询武汉法律律师股份有限公司怎么分红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以上是卓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情形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怎么分红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武汉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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