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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律师解答刑事赔偿限高令的目的是什么?

2020-08-22 14:03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国家赔偿主要指的就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果存在着一些错误行使职权,导致相关的人员身体或者是财产受到损害,需要申请国家赔

国家赔偿主要指的就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果存在着一些错误行使职权,导致相关的人员身体或者是财产受到损害,需要申请国家赔偿。但是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行使与其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不能够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刑事赔偿限高令的目的是什么?刑事赔偿在什么情况会免责?
 
一、刑事赔偿限高令的目的是什么?
刑事赔偿限高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此项规定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这次上升到出台司法解释的层面,可见最高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刑事赔偿的免责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
2、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
 
刑事赔偿的免责范围是如果是因为公民自己做虚假的供述,或者是伪造其他存在着犯罪行为的证据,导致被判处刑罚的,除此之外,如果行使国家侦查权力的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也是不需要进行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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