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累犯是否有追诉期

2021-06-17 15:14 来源:zlw001
核心提示:追诉时效是指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期限,刑事案件超过追诉期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而刑事案件的追诉期,依据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而确定的,那么累犯是不是有追诉期的?卓律网武汉金牌律师顾问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追诉时效是指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期限,刑事案件超过追诉期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而刑事案件的追诉期,依据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而确定的,那么累犯是不是有追诉期的?卓律网武汉金牌律师顾问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累犯是否有追诉期
 
  累犯也是有追诉时效的,累犯追诉时效依据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而定,但该案件已经被立案侦查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如果前后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中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则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但这并不影响可成立一般累犯。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罪被判处或者应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的,也不影响其成立。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有追诉时效的限制,所以累犯也有追诉时效的。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在线咨询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