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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事实收养的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2019-10-24 11:57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很多家庭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自己的小孩,所以会有收养关系的成立,但是这也需要履行收养程序才会有效。那么,什么是事实收养?事实收养的时间是怎样确定的?事实收养关系怎么解除?针对这几个问题卓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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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事实收养
 
一、什么是事实收养
 
1、事实收养,婚姻家庭法律解答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2、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公认,双方相互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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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实收养的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1、收养弃婴。2、收养孤儿。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具备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三、事实收养关系怎么解除
 
1、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2、《收养法》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武汉律师顾问解答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关系。
 
以上就是卓律网小编为你准备的“事实收养的时间是怎样确定的”的全部内容,卓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如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收养关系是不成立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卓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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