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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武汉法律顾问律师股份有限公司无记名股的转让条件是什么?

2020-09-05 13:56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在股份公司中存在着无记名的转让是常事,但是大家需要知道在进行转让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无记名股的转让

在股份公司中存在着无记名的转让是常事,但是大家需要知道在进行转让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无记名股的转让条件是什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咨询武汉法律顾问律师股份有限公司无记名股的转让条件是什么
无记名股票因股票票面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只要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对方就成为持股人,转让行为即告成立。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可按票面价进行,也可按发行价或市价进行,主要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商定。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在现代证券市场上,这种转让一般是通过证券商(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发出指令,由电脑系统撮合成交的。无须持股人与受让人见面,转让效率比记名股票显然要高。
 
二、咨询武汉法律顾问律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以上是卓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无记名股的转让条件以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武汉法律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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